据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消息,为明确任务、规范管理,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在食品安全监察与协调上的作用,近期,云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进一步明确了省食品安全监察专员的工作职责。
一是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行使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二是参与研究、制定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规划。
三是检查、督促和落实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实施情况,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四是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督查。
五是参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六是负责与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沟通、联络,综合协调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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