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杨飞 杨平实习生程婷)晨报关于“夺命水坑”的报道,引起了市建委高度重视。昨日,该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以今日召开的“全市2007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晨报报道为契机,要求全市施工单位清查建筑工地中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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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负责人还委托晨报向全市施工单位发出呼吁:在建项目要加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同时,在今日的会议上,将要求全市施工单位清查建筑工地中的水坑等安全隐患,并及时清除以绝后患。他介绍,全市城建安全生产人员有数百人,而在建工地有2000多个,需要发动广大市民进行安全生产监督。下一步将建立市民有奖举报机制,征集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并据此查处。长期搁置的坑必须回填
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蒲总工接受采访时表示,除武钢、电厂、军用设施、机场、码头和城镇居民住房、农民自建房外,房屋建筑的安全生产归建委管理。即使建筑工程未被报建、未取得建设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建委也可以对成建制的施工方进行处罚。
他表示,建筑施工中的生产事故往往因施工人员不熟悉施工环境、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偏低和施工方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及管理力度不足造成。根据相关规定,建筑工地中的坑落差超过2米以上的,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他还介绍,房屋基础坑、深基坑挖好后长期搁置可能造成安全隐患,必须回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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