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昕实习生荣梅恒)“这样的调解我服!”能让气冲冲的当事人说出这番话,全要归功于碑林分局的“民警调解员”们。昨日,公安碑林分局所有派出所的“矛盾纠纷调解室”正式启用。
下午5点左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丁健等领导专程前往长乐坊派出所为该所的矛盾调解室揭牌。
今年1月至3月,碑林区共受理治安案件578起,其中因为矛盾纠纷引发的案件就占到了发案的一半。民警们既要办案又要调解一些琐碎的矛盾,而一些得不到及时处理的矛盾又可能演变成大事情。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公安碑林分局在全省率先推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
昨天下午,记者在长乐坊派出所矛盾调解室看到,一个不大的房间布置得干净整洁,一面主题墙上挂着以“和”、“莫生气”为主题的标识牌。另外调解室的桌牌采取了双面不同的设计,向外的一面为“调解员”、“当事人”。向内的一面则分别是“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和为贵、平为富”。
据碑林分局局长王建明介绍,调解室的调解员全都是在全局范围内选派的一批业务能力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民警担任。由主管副局长兼任分局调解中心主任。并采取首接责任制和两级四次的调解办法,最大限度地解决矛盾。同时,碑林分局还开发了用于记录和查询调解纠纷的排查系统,民警们只要输入资料,有关案件的记录都能一一显示。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已排查处理各类矛盾纠纷100余起,成功率达到了88%。在调解室里,记者还看到了一位当事人的留言:“我是气冲冲到调解室来讨说法的,可看到这温馨的环境,我的气就消了一大半。几次调解下来,我和民警们就像朋友间的交流和沟通,这样的调解我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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