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公公将房子送给儿媳,不料竟又提起上诉要回房子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黄丽)黎某结婚13载却因“红杏出墙”被扫地出门,78岁的老公公感激儿媳妇黎某的照顾之情,协议将自己房子的3楼给儿媳妇。
结婚13年无房无产
黎某1990年从潮州老家来广州南沙打工。1993年,经人介绍与南沙人阿维结婚,结婚时,两人才认识了两个月。婚后初期,夫妻感情不错,但在此后的共同生活中,由于感情基础不牢固,两人经常为家庭琐事吵架。2001年4月,黎某耐不住寂寞,和别的男人发生关系,生下一名男孩。阿维暴怒,夫妻二人感情破裂,打起了离婚官司。2006年,广州中院判决,小孩由黎某一人抚养,房屋归男方父母。
离婚后给媳妇一层楼
2006年9月20日,朱某出具书面证明,其中写明“同意三楼归属黎某所有”,但黎某住得并不安心,因为前夫的家里人一直想把她赶出去。为了寻求法律保障,她将公公朱某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其享有房屋3楼的所有权。南沙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公公朱某出庭表示,自己同意将3楼给原来的儿媳妇,并确认这是自己的真实想法。南沙法院遂判决,黎某享有该房屋3楼的所有权。
公公被迫又告儿媳?
本以为可以就此了事,但黎某突然又接到广州市中院的传票。原来,公公朱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不是公公自己同意了吗,怎么又会上诉呢?黎某称,她找到公公朱某,朱某却说,这不是他的意思,是大儿子拿着一张纸要他盖了个手印而已。本案昨日在广州市中院二审开庭。庭审争议:上诉是自愿还是被迫?昨日,朱某没有到庭,只有朱某的代理律师出庭。黎某的代理律师唐红炬说,朱某被家人藏起来了,我们怎么找都找不到。为此,黎某的律师当庭向法庭递交了两份证据,都是公公朱某手写的,一份写着“我同意把房子给黎某,是我大仔(大儿子)不同意,逼我打的指模”,另一份写着“我本人不同意上诉,是我大仔逼我上诉”。对此,朱某的代理律师则称,自己有朱某的授权委托书,上面都有朱某的签名和指模,这才是朱某的真实意思。对方出具的两份手稿是因为“老人家年纪大,黎某和律师串通起来,采取欺诈的行为哄着朱某签名的”。目前,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主审法官表示,会考虑审查上诉是否是朱某的本意。(夏天/编制)tryshowAd(3,0,1);catch(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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