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同时受审的还有李大伦的妻子,原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退休干部陈立华。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大伦自1999年2月至2006年5月,在担任湖南省郴州市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揽工程、项目开发、开采矿产、职务升迁等方面为他人或其他单位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妻陈立华共同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巨大。
据湖南省纪委此前的公开通报:李大伦在任职期间,涉嫌单独或伙同其妻、儿子等人共同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34.4001万元。(新华社长沙4月12日电)(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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