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之际,国内化肥价格面临上涨压力,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做好今年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
通知明确,继续对化肥生产用电和天然气实行价格优惠;继续免征尿素生产增值税;继续对化肥铁路运输实行优惠运价并免收铁路建设基金;继续对化肥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严格控制流通企业经营差率。
通知要求,加大春耕用肥货源投放。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不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哄抬价格等坑农害农的价格违法行为,并选择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严厉打击生产流通环节假冒伪劣、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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