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1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在分组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百乡千村试点进展情况的报告》时,组成人员建议,搞好新农村建设要处理好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和财政投入、社会帮建的关系,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社会事业的关系,点上带动与面上推进的关系,建设与管护的关系。
审议时组成人员对省政府的工作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一年来我省新农村建设“百乡千村”试点开局良好,进展顺利,措施比较得力,效果比较明显。政府的工作报告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对今年的工作部署切实可行。
审议时组成人员对今后全省新农村建设提出四点建议。
各级政府要注意充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克服“等靠要”和急于求成的思想。注重提高农民素质,做好培养新型农民的规划工作。重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组织者作用。不断深化农村金融、贷款担保、乡镇机构综合改革,优化试点乡村经济发展环境。帮建单位要倾情倾力,真帮实扶,在强化“输血”功能的同时,更注重“造血”功能。
要不断加大试点乡村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重点向弱势村倾斜。试点乡村要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走产业强村富乡的路子。深入推进场县合作共建,充分发挥垦区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辐射带动作用。按照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在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同步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各地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探索我省新农村建设的路子,真正发挥试点的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扩大弱势村试点范围,把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紧密结合,加大整村推进工作力度。加强通乡公路、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等专项推进的力度,加快非试点乡村的建设步伐,使更多农民享受到新农村建设的成果。要加强试点乡村新增公共设施建设的管理,对一些为了躲避收费,造成通乡通村公路损坏的行为,要采取果断措施加以制止。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群众自觉参与管护的积极性,逐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增强村级集体管护能力。对自来水、卫生所、沼气池等建后能产生经济效益的,要引进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管护。(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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