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江跃中)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昨天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为进一步提高老年农民养老保障水平,从2007年1月1日起,本市农村常住户籍、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的老年农民养老金补贴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5元。
据了解,本市老年农民养老金补贴最低标准始于2004年9月。从2004年1月1日起,凡拥有本市常住户籍、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的农业人员,每人每月实际领取养老金低于75元的一律提高到75元。这一政策通过市、区县、乡镇财政予以补贴,2004年、2005年、2006年分别惠及30万、26万、24万老年农民,享受者大部分是无保障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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