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南苑街,沿街饭店摆在人行道上的泔水桶散发阵阵臭味《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草案)表决稿》已通过小区附近有噪音、油烟、异味等扰民项目,市民可向12369投诉举报
说起自家小区附近一些餐饮、娱乐、洗浴、酒吧等服务项目带来的噪音、油烟,宁波居民真是苦不堪言,连讲话的声音都提高了不少。这是记者昨天走访几个市民投诉较突出的地方如宁波海曙南苑街、宁波海曙宝善路(荣安佳境对面)后发现的。
不过,令人高兴的是,前天宁波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已通过《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草案)表决稿》,明确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区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恶臭、异味、粉尘的项目。
所以,今后对于类似扰民问题,宁波市环境监察支队郑支队长说,市民可向宁波市环保局投诉热线12369投诉。
通讯员 厉娜 记者 潘慧敏 蒋慧玲 摄影 张培坚
记者调查 一下车迎面扑来一股泔水的馊味
时间:昨天下午3:00 地点:宁波海曙南苑街240号左右
昨天下午,在宁波海曙南苑街240号左右与环城西路交叉口地段,记者一下车,迎面就扑来一股泔水的馊味,在阳光暴晒下,闻起来尤为呛人。记者粗略数了一下,在南苑街约200米的范围内,一排过去,就有8家餐饮店,这些店面都是开在居民住宅小区一楼的。
这些餐饮店门口本是人行道,记者一路走过去发现路面油污遍地,走过去,脚都要打滑,路面砖头的缝隙间,满是生活垃圾的残渣,路边还放了几桶未处理的泔水。
李先生:下午3:00左右,已经算是这里环境最好的时候了,一到晚上,这里就生意红火,油污、垃圾遍地,食客们吆五喝六、大声喧哗,还有车子,堵得连人都走不过去。
一直要闹到凌晨,弄得我们几乎不能睡觉。一年四季家里根本就无法开窗,窗户朝外的玻璃上都是厚厚一层油烟,衣服一晒出去,就是一股油烟味。从2000年左右开始,已经被折腾了六七年了。
马路都要变成“加工场”了
时间:昨天下午3:40 地点:宁波海曙宝善路(荣安佳境对面)
这里有一家铝合金店,店面很小,连门口马路都成了加工场所。可附近的居民却人人知道。
附近居民反映:经常是晚上12:00了,还不停工
张先生:这家店一有活干,我们就烦,白天还好很多人在外面上班,一到晚上大家要休息了,他们还在“吱、吱”不停地切割作业,发出刺耳的噪声,经常是晚上12:00了还不停工。大人还好点,家里有个刚满周岁的女儿,总被弄得睡不着在哭闹。
投诉举报
噪音扰民要被罚款了
让人高兴的是,宁波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草案)表决稿》,对油烟异味、噪音扰民具体有规范。《规定》禁止在城市居民住宅楼和商住楼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烟尘、噪声、振动等污染的项目。还规定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在夜间10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作业和以及因生产工艺要求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违者可处二千元至五万元的罚款。
另外,违反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附近,进行集会、娱乐、健身等活动,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今后对于类似扰民问题,宁波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郑在如说,市民可向宁波市环保投诉热线12369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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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通过环境影响评价 最高可罚二十万元
《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草案)表决稿》提出,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使用。违者将被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从事餐饮、娱乐、洗浴、酒吧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工商部门将不予核发营业执照。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环保部门明确告知的情况下,不得继续为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且产生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等条件。违者可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