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4月13日杭州消息(记者陈瑜艳通讯员谢根能) 记者13日从浙江省水利厅了解到,《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将于今年4月15日起实施。这是浙江省指定的第一部防汛防台抗旱地方性法规,也是全国首部整合防汛、防台、抗旱等三方面内容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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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部《条例》包括总则、防汛防台抗旱职责、防汛防台抗旱准备、防汛防台与抗旱、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等七章,共56条。《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新阶段。
《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浙江省实际,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作出了全面规范,确定了一系列新原则、新要求和新规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据了解,浙江全省各地各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依法开展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不断提高防汛防台抗旱综合能力。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确保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落实到实处;加强预案制定与管理,提高预警能力;加强防御工程设施建设与管理,完善防御工程体系;强化保障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灾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4/13陈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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