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福建省武夷山市医疗卫生系统所属的市立医院、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等14家医院,聘请了该市公安局14位民警担任综治副院长。据介绍,这14名民警将完全融入所聘医院,负责医院治安安全基础工作,应对突发性事件,维护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医患纠纷的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去年,深圳一家医院的医护人员全部戴上钢盔上班,就是医患纠纷的典型案例。毋庸置疑,“医闹”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对于职业“医闹”应该打击。而且从媒体报道来看,向医院派驻警力并非个别情况。
我认为,民警融入医院、进入医院领导层与公安部门向医院派驻警力不完全是一回事。如果说民警被派驻医院是代表公安部门行使执法权的话,那么民警进入医院领导层,他们到底是代表公安部门行使执法权还是为医院代言呢?民警从政府领工资,又在医院任职。这就意味着他们同时具备双重身份与权利,他们既是享有执法权的人民警察,又是医院的领导者。拥有双重身份的民警副院长难免会与医院之间产生利益关系。一个不能回避问题是,医院有自己“家里”的警察撑腰,谁来维护患者的利益呢?
请“医闹”讨说法能不能理解为患者无奈之下的“另类维权”?如果医生多些职业道德与救死扶伤的精神,医院治疗收费明细单能放在阳光下曝晒,患者的利益得到维护,他们何苦找“医闹”为自己维权呢?因此,“医闹”现象也扯出了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不完善,患者维权遇到瓶颈的话题。医院请警察保护自己,对患者一方明显不公平。据中国青年报作者: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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