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坠砖砸伤婴儿 父母状告全楼13住户索赔5万余元
时报讯 (记者 邬科 通讯员 荔法宣) 广州白鹤洞一居民楼飞下的一块碎瓷片,击中楼下只有5个月的婴儿。由于不知道是哪家抛的瓷片,婴儿的父母将该楼13家住户告上法院。
婴儿毛某家住荔湾区,年仅5个月大。今年,在亲人的带领下,毛某路过白鹤洞园中X巷X号大楼。楼上忽然凌空飞下一块瓷片。毛某不幸被瓷片击中头部,经鉴定为十级伤残。由于无法查清到底是哪家住户抛丢的瓷片。为此,毛某的父母将该楼上的13户住户齐齐告上荔湾区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合计5万多元。
本月11日,荔湾法院受理了此案。
他山之石 水泥突降砸昏物管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陈素玉教授曾评述过一个案例:2004年8月19日下午,物业公司员工杨某被一团从天而降的水泥块砸中受伤。但他无法确定是哪家所为。律师建议杨某把全楼88户告上法庭,让他们自证清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陈素玉教授认为,对于举证倒置的案子,当事人要找出是谁造成伤害或者自己没有造成伤害的证据。不在家的住户,要提供所使用的机票等,还要找出自家没有养可能将水泥块碰下楼的猫、狗等动物的证据,还需证明自家不存在肇事的水泥块等。若排除不了,这些住户就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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