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仇兆燕)昨日,记者从北京市商务局获悉,截止到2007年4月10日,北京市共有14309户酒类经营者进行了备案登记。
据悉,目前已经登记的14309户酒类经营者中,批发1588户,零售8433户,餐饮4157户,酒吧娱乐80户,其他51户。
2006年1月1日,商务部正式实行《酒类市场流通管理办法》。4月,本市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正式施行。包括酒吧、超市等经营酒类的零售商都要到地区商务局进行登记备案,而批发商在平时经营活动中,则要为每一批次的酒填写一张特制的单据——《酒类流通随附单》。
同时,全市所有的酒类经营网点即日起将陆续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标志。今后无论未成年人以任何理由买酒,商家均应拒绝,违者将被处最高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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