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单位不买养老保险,致使职工退休后无法享受养老金待遇。前日,渝中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袁朗表示此类案件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有规定,该案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她建议打行政官司告劳动部门不作为,法院将受理。
今年64岁的李高全,1989年10月到重庆市某医院做临时工。李高全称,2005年5月26日,医院突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当时他已满62岁。回家后,他发现单位没有给自己买养老保险,就向市社会保险局投诉。该局告知,他已经过了退休年龄,按相关政策不能补缴。今年2月7日,李高全看到本报报道綦江的李光荣也是因为遭遇了类似事件,起诉后讨回损失,于是他也决定打官司。令他没想到的是,法院接到他的起诉材料后,三次发给他不予受理的通知书,而此前他去找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也没有被受理。对此,渝中区法院立案庭袁朗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李高全的这种情况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即使给他立了案,收了费,业务庭也可能不会审;如果他告劳动部门监管单位缴纳保险金不作为,则法院可以立案受理。
(记者 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