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3日讯记者徐伟为给即将到来的“五·一”黄金周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从4月20日至5月10日,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在活动期间,要加强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力度,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预防交通伤害的知识,集中报道超速、超员、疲劳和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要在车站、广场和码头等人流密集的地方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台,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组织文艺演出。通知指出,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针对运输企业驾驶人开展集中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各地要会同交通部门组织运输企业管理人员和驾驶人集中听一次交通安全课,强化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集中观看一次交通安全宣传专题片,强化自律意识;组织一次交通事故现场模拟展,加强警示教育;安排一次交通安全基本知识考核,强化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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