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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菁
早在20世纪60年代,“阿波罗”载人登月计划大功告成,美国高兴地从前苏联手中夺回了外空“第一把交椅”。从此,在陆、海、空立体作战空间之外,又酝酿出一个“天”,即外空战。美国军事战略专家认为:在19世纪,谁控制了欧亚大陆,谁就能称霸世界;在20世纪,谁控制了海洋,谁就能称霸世界;在21世纪,谁能控制外空,谁就控制了地球。于是,进入21世纪以来,各军事强国围绕着“制天权”展开了激烈较量。
外空战箭就在弦上
其实,早在1991年1月17日,为了应对伊拉克入侵科威特而引发的海湾危机,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发动的“沙漠风暴”行动,就是世界上第一场外空战。美军不仅动用了几乎所有的军用卫星系统,而且还征用了部分在轨商业卫星,总计近100颗,执行着外空侦察监视、外空卫星通信、外空导航定位和外空气象服务等任务,为赢得海湾战争的胜利立下了汗马功劳。从2001年至2005年,美国空军连续举行了三次“施里弗”外空战演习。
俄罗斯也不甘落后,于2001年6月正式组建了“天军”,也进行了多次演习。最近,美国计划把他的外空盾牌———导弹防御系统部署到东欧和高加索地区,俄罗斯在向美国提出严正交涉的同时,也开始加紧研制第五代新型防空导弹系统,其中的反导武器和外空防御武器将更加先进。由此,我们看到了外空武器化和外空军备竞赛,同时也感受到了外空战其实箭就在弦上。
外空武器样式多多
就作战样式来看,海湾战争中的这种外空战,实际上就是外空保障战。以后的科索沃战争、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使外空保障战成为信息化战争不可或缺的“骄子”。
从激光武器、粒子束武器和微波武器等定向能武器,到反卫星导弹、反卫星卫星和轨道轰炸器等动能武器,从作为武器和武器发射平台的航天飞机、空天飞机和航天母舰,到其他形形色色的军用卫星,这些外空武器有的已部署完毕,有的正在秘密研制之中。
外空战实际上是交战各方为进入、控制和利用外层空间,以天军为主并在其他军兵种支援下,以外层空间为主要战场,并在相应的陆域、海域和空域展开的一系列作战行动。其核心任务是夺取并保持“制天权”。它的作战样式除了外空保障战外,大致还有以下四种:一是外空封锁战。如封锁、拦截敌方运载火箭、航天运输工具,以及运用激光和动能武器,在外空破坏和摧毁敌方的导弹等。二是外空破袭战。如在外空使用动能武器和定向能武器,摧毁或破坏敌方卫星等。三是外空突击战。如利用航天站、空天飞机等外空武器,直接对敌方陆地、海上和空中军事目标实施打击。四是外空电子战。如运用电子手段干扰、压制敌方卫星系统、卫星通信信道,以及运用反电子手段,保障己方外空武器装备电子系统正常运行等。
外空法禁止外空武器化
所谓外空,即外层空间,又称太空,是指地球表面大气层以外的整个宇宙空间。因而,它并不在国家主权管辖范围之内。为了贯彻《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规范各国探索和利用外空活动,1967年1月订立了《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以下简称《外空条约》),它是确立从事外空活动法律原则和制度的第一部多边公约,奠定了整个外空法的基石,被称为“外空宪章”。
《外空条约》确立的首要原则是和平利用外空原则。它要求外空的使用应仅限于和平目的。各缔约国必须把月球和其他天体绝对用于和平目的,保证不在环绕地球的轨道上,放置任何携带核武器或其他任何类型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实体。禁止在天体上配置此种武器,也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在外空部署此种武器。禁止在天体上建立军事基地、军事设施和工事,以及试验任何类型的武器或者举行军事演习。
1979年12月订立的《指导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是对《外空条约》的补充,也是目前唯一一个专门适用于月球和其他天体的条约。它在和平利用外空原则指导下,对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作出了禁止性的具体规定:一是禁止在月球上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以及从事任何其他敌对行为或以敌对行为相威胁;禁止利用月球对地球、宇宙飞行器或飞行器上的人员,以及任何人造空间物体的敌对行为。二是禁止在月球上、环绕月球的轨道上或飞向月球的轨道上,放置或使用核武器或其他任何种类的大规模毁灭性武器。三是禁止在月球上建立军事基地、军事装置或防御工事,以及试验任何类型的武器或者举行军事演习。
新条约确保和平利用外空
关于对现行外空法律制度的评价,今年3月27日,我国常驻维也纳联合国办事处代表在联合国和平利用外空委员会(以下简称外空委)会议上指出:回首半个世纪人类外空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外空委和《外空条约》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必须认识到,人类和平利用外空的活动一直受到外空武器化的威胁和外空军备竞赛的困扰,现行的《外空条约》在防止外空武器化和外空军备竞赛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这些明显不足包括:一是《外空条约》没有明确界定“和平目的”的含义,致使有的国家将“和平目的”解释为“非侵略性”活动,即外空防御性军事活动是允许的。但由于防御性与进攻性很难区分,因而,这个解释为外空军备竞赛打开了方便之门;也有的国家将“和平目的”解释为“非军事目的”,认为在外空开展包括部署军事卫星在内的任何军事活动都是被禁止的。二是《外空条约》只规定禁止“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没有明确禁止其他武器。美国在实施“星球大战计划”时,就声称它在外空部署激光武器等“小规模”武器,并不为《外空条约》所禁止。三是《外空条约》“禁止在天体上建立军事基地、军事设施和工事,以及试验任何类型的武器或者举行军事演习”。但并没有禁止在天体之外的外空进行此类活动。因此,早日制定禁止外空武器化的国际条约是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任务。必须积极推动裁军谈判会议,尽快缔结一项防止外空武器化和外空军备竞赛的法律文件,从而真正实现和平利用外空的伟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