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4月14日电(记者孟昭丽、姬少亭)记者从福建省教育厅了解到,福建省在安排农民工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的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免除学杂费,免费发放教科书,对寄宿生适当补助生活费,确保农民工子女不因贫困而失学。
为了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福建省规定,经费投入方面,由输入地教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经费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并按当地财政预算内义务教育经费标准向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公办学校拨付办学经费。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对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开展捐助,改善办学条件,补助贫困的农民工子女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教育资源配置方面,在农民工密集并呈扩张趋势、且现有中小学校容量不足的地区开展专项调研,对当地人口发展以及人口流动趋势进行科学预测,将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纳入城市事业发展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新建与人口发展相匹配的中小学校,以缓解现有学校压力。
教师编制方面,由输入地教育部门会同编制部门,合理核定编制,配齐配足教师,确保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转。
同时,福建省还要求各学校针对农民工子女流动性大、学习基础相对薄弱的状况,主动关心帮助他们,采取有效措施因材施教,使之尽早融入集体,不因跟不上教学进度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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