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彬报道:13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去年10起重大涉税违法案件。江西毓英织造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巨大,被列入在案。
据了解,江西毓英织造有限公司在2003年11月至2004年11月间,先后与福建、山东、上海、浙江等省市17家外贸企业签订服装购销合同,并约定由外贸企业提供货物出口海关报关单等空白单证、办理外汇兑现及出口税。
公司负责人将购销合同、海关报关单等带回交给公司财务人员,公司财务人员根据购销合同、海关报关单等为17家外贸企业共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1000余份。其中60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所列产品,江西毓英织造有限公司既没有自己生产也没有委托外单位加工,虚开销售金额1.5亿余元,虚开税款2672.94万余元,价税合计1.8亿余元。17家外贸企业收到江西毓英织造有限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出口退税,并将外商支付的外汇货款兑现成人民币,按约定留下应得的收益后向江西毓英织造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退税款。为隐瞒事实,江西毓英织造有限公司还在财务上弄虚作假,虚列自制坯布费、染整费、工资费等虚增生产成本。2004年12月初,为应付税务部门检查,公司负责人指使他人调整公司财务账,制作虚假委外加工合同及相关资料,并派人送给有关单位和人员。案发后,九江市人民法院判决该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罚金10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洪文姜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