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强令违规拆楼致人死
一人因四楼悬空而坠亡 未拆上层先拆下层只为赶工期
记者:刘甲 通讯员 张雅环
本报讯 (记者刘甲 通讯员张雅环) 包工头为赶时间,在未将四层拆除的情况下强令工人拆除了一、二、三层,导致一名正在四层作业的工人坠楼身亡。
今年3月11日晚7点多,石景山区一工地拆除现场,突然传出“咚”的一声闷响。此时,工地安全负责人、包工头张鹏正在七八米外的地方指挥,听到传来异常的响声后,他立即跑了过去。在四层作业的工人龙某已趴在血泊之中,坠楼而亡。
据张鹏回忆,当时正在拆除的是酒店的电梯井。按规定,拆除的顺序应从六层开始,逐层向下拆。但3月9日,包给张鹏工程的甲方去工地检查,嫌施工速度太慢,要求在一个星期内完成任务。
张鹏说,当时甲方态度非常坚决,如一星期内不能拆完,就不给结算工程款,并让张鹏的工程队退出。但按常规方式施工,一星期内肯定拆不完,于是张鹏强令施工队先对三、二、一层的楼板进行拆除,最后再拆因积有渣土而较为难拆的四层。
案发时,四层以下的楼板基本拆除完毕,工人龙某正在悬空的四层作业。据介绍,如果三层没有拆除,失衡后坠楼的龙某会掉到垂直距离两米多的三层,应该不会有生命危险,而当时,由于下面几层都已经拆除,龙某直接掉到了落差10多米的一层。据工人们回忆,当时作业周围并无任何护栏和挡脚板等安全设施,遇难者龙某也未戴安全帽。
张鹏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前天被石景山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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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有关规定,当作业层距地面>2.5m时,在外侧边缘设置围护栏和挡脚板;工人在架上进行搭设作业时,作业面上应铺设必要的脚手板并临时固定;工人必须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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