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余媛媛实习生盛茜)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共青团四川省委将开展“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获“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在推荐升学及公派出国留学时予以优先考虑。
据了解,评三好、评优范围为普通高等学校(包括高职高专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从事高等学历教育的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含职高、技校、中专、中师)。评选表彰对象为2007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学校的学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学生班集体。今年获“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由所在学校设立不低于本校一等奖学金金额的专项奖学金予以奖励,在毕业就业时,享受“省级优秀毕业生”待遇,在推荐升学及公派出国留学时予以优先考虑;获“省级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级,由所在学校一次性奖励活动经费1000元—2500元。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及其标兵称号的学生将获得教育部、团中央颁发的证书,并由所在学校设立不低于本校一等奖学金金额的专项奖学金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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