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不能“就职”医院
4月10日,武夷山市医疗卫生系统所属的市立医院、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等14家医院,聘请了武夷山市公安局14位民警担任综治副院长,解决医疗纠纷,防止“职业医闹”及处理解决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此前,一些地方采取警察驻医院的办法惩治“医闹”,引起了公众的质疑。武夷山市这一招更绝,干脆直接请民警担任医院副院长。院长就是警察,谁还敢“闹”!相信其效果立竿见影。然而要说医疗纠纷迎刃而解,恐怕是欺人之谈、弥天大谎。
不可否认,现在确有一些“职业医闹”,但“闹者”未必都是“职业医闹”;“闹”的形式不光彩,“闹者”也未必都是“无理取闹”;“闹”的方法不当,但许多“闹”,还不是不得已被逼出来的?倘若维权渠道畅通、公平,谁愿意撕破脸皮去“闹”!
“医闹”的根在哪儿?国家发改委最近发布的一条消息显示,在2001-2006年价格部门查处的价格举报案件中,医药价格举报1年位居第一,3年第二,2年第三。投诉的主要问题是过度检查、过度治疗,以及大处方、药价高、看病贵。中央电视台与国家统计局、国家邮政局的一项联合调查显示,67.2%的群众对“医疗问题”表示最为关注。可见,医疗矛盾的主要方面还在医方自身。在很多时候,“医闹”就是由于医疗纠纷缺乏调解提前,医院采取躲避、搪塞和推诿的态度所导致的。医疗纠纷,矛盾复杂,问题棘手。卫生主管部门头痛,法院头痛,“警察院长”会怎么解决?要说能有效的话,恐怕也是公众出于对警察能够使用的那些惩罚性措施的惧怕,但这无异于饮鸩止渴。采取这种公权“私化”方式,无异于公权力的市场化,损害执法的合法性基础,有关部门理应叫停并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纪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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