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线人谋私 介绍买毒被抓
一男子介绍他人购买毒品收取好处费被判四年
本报讯(记者梁朗然 通讯员廖婷婷 吕国敏)警方一名老线人在一次毒品交易中被警方抓获,随后被控贩卖毒品。这名法律系毕业的线人称自己是在配合警方行动,但因警方未接到其报告,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贩毒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记者前天从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案件被告人哈某是某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生,无固定职业,原为警方特情人员,即俗称的“线人”。去年3月30日,哈某在一次毒品交易中,被警方作为疑犯之一当场抓获。据办案警察调查,哈某介绍两名男子向一贩毒分子购买海洛因36.21克,收取好处费1000元。哈某随即被刑拘。
但哈某对办案警察称,他是警方线人,以往有诸多向警方“报料”的经历,他当日的行动是为配合抓捕贩毒分子。办案警察调查核实发现,哈某所列情况属实。
尽管如此,办案警察认为这个老线人的供述仍有疑点。警方对线人的管理非常严格,线人在采取行动前要报告,行动时更要层层批准、备案。而在去年3月30日的交易前,哈某并未向警方报告,将他抓获的亦不是与其有联系的办案机关。警方补充侦查后,检方以贩卖毒品罪对哈某提起公诉。在庭审时,哈某坚称自己当日是作为线人在配合警方。特情管理人员出庭作证对其驳斥。龙岗区法院一审认为哈某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哈某提出上诉,深圳中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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