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重庆市江北区女子邹某将自己的女儿送人抚养后,因害怕前夫知道真相后对自己进行报复,竟去拐骗幼童做女儿。经江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日前以拐骗儿童罪判处邹某拘役6个月。
经查明,邹某现年27岁,2002年与前夫结婚后生育一女,不久,前夫因犯罪被判刑入狱,服刑期间二人离婚。
2006年1月,邹某在江北区一劳动力市场结识了正在找工作的张某,得知张某的妹妹有一个女儿与自己女儿同龄后,邹某想方设法打探到了张某妹妹的住址。第二天,乘张某妹妹家无大人照看之机,邹某采取哄骗的手段,将张某妹妹的女儿陈某拐骗到自己家中,当起了“冒牌”妈妈。2006年11月,邹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今年2月,江北区检察院以涉嫌拐骗儿童罪依法对邹某提起公诉。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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