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冒雨观看宣传展板。小刘军摄
本报讯(记者卜劲文)昨日,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长沙市“群防群治、护车安民”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宣传启动。在火车站广场、烈士公园南大门等6个宣传点,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牵头,全市公安、综治、工商等部门联合设立的咨询台接待了群众的咨询与报警。
如何处罚、奖励成焦点
昨日上午8时30分,记者在烈士公园南大门看到,在专门的咨询服务台前,开福公安分局民警和工商、质监等部门的负责人早早就位,向来往市民散发传单。
在现场,收购赃物自行车的法律责任,群众举报自行车的行为奖励标准,购买电动自行车常识,以及窝藏、转移、收购、销赃的法律后果等宣传材料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
开福公安分局一位民警介绍,昨日的宣传除了接待自行车被盗的报案,更主要是鼓励市民报案或举报。
盗两台自行车一律拘留
对于盗窃自行车的行为,市公安局明确规定:凡盗窃电动自行车的,一律刑事拘留并依法处理;凡盗窃一辆普通自行车的,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一次盗窃两辆以上普通自行车或第二次盗窃自行车的,一律治安拘留;屡次盗窃自行车犯罪的,要依法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举报者最高奖励5000元
依照《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奖励标准》,根据群众举报,收缴5辆自行车以上的,奖励100元至500元。抓获盗窃、销赃、窝藏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5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10辆以上的,奖励500元至1000元。查获重大盗窃自行车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销赃、窝藏窝点,并且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0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20辆以上,奖励1000元至2000元。破获重大盗窃自行车团伙犯罪案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5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50辆以上的,奖励2000元至5000元。
两种方法报警
据治安支队办公室副主任廖波介绍,全市公安机关重拳出击,至本月中旬,全市共侦破偷盗自行车案件300起,抓获盗窃、销赃违法犯罪嫌疑人100余人,收缴自行车、电动车近200辆,返还群众自行车近100辆。公民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的方式共有两种:一是拨打当地110报警电话举报,二是登录公安部网站(www.mps.gov.cn)主页,进入“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专栏”,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公安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