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环保总局昨日通报了对“华夏第一祖龙”项目违法建设的调查结果:该项目确属环评未批先建项目,目前已经停止施工,其环境可行性有待环评后确定。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2001年底,该项目未履行任何手续即建设开工;2006年12月,因不符合环评审批申报要求,郑州市环保局驳回建设单位呈报的项目商业计划书;2007年3月20日,该项目未继续履行环保手续就重新开工。
对此,新郑市环保局、郑州市环保局先后下发“责令改正(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项目立即停建,并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否则不得继续施工。目前,项目已经停止建设,施工设施已经部分拆除。这位负责人表示,该项目的环境可行性需经环境影响评价后方可确定,若评估结果显示其项目环境影响较大,不宜在始祖山森林公园内建设,将责令其恢复环境原貌。这位负责人指出,当地有关部门今后应在项目审批中加强协调,在未落实土地、环保等手续前不予受理或审批;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对新建项目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格履行环评手续。特别是针对近年来旅游开发项目建设持续升温的现象,环保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及时查处环境违法项目,规划引导开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