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4月15日电 (记者褚晓亮)“交流发言每人在10分钟以内”“系统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半天。”吉林省政府日前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全省性会议管理办法》,对会议的会期、规模、程序等作出了具体的限制和要求,以期通过这些“硬约束”指标深入倡导“开短会、讲短话”的风气。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省政府召开的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根据应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一般规模不超过260人。部门承办的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系统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半天,与会人员不超过180人。视频会议原则上不超过1小时30分。工作部署性大会,原则上只安排一位领导讲话。会议交流发言不超过5个,每位发言人发言时间在10分钟之内。省政府常务会议汇报人汇报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其他与会人员发言一般不超过5分钟。
在对会议指标进行限定的同时,吉林省政府还提出对全省性会议实行计划管理,严格审批。省政府召开的会议,需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确定。拟承办会议部门要于每年12月底前,将下年度拟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计划报送省政府办公厅汇总,经综合平衡后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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