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4月15日电记者庞革平报道:从今年开始,广西将全面实施建筑市场准入门槛制度,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和超过20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小区,将实行建筑能耗核准制,如大面积的建筑拿不到“节能准生证”,将无法开工。
按照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方案报县级以上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建筑能耗核定。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对未取得建筑能耗审核意见书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相关部门还将组织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对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的项目予以查处。根据自治区建筑节能“十一五”专项规划,从2006年底开始,广西新建建筑的设计全部严格执行50%节能标准。到2010年,中心城市要完成10%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鉴于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的能耗和浪费巨大,到2010年,自治区建设厅争取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位面积电耗下降20%。此外,建筑物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也将在今年下半年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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