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志华 通讯员沙友飞顾建兵)今后诉讼当事人如果觉得鉴定机构有“猫腻”,可由法院监督以摇号、抽签、电脑派位等方式确定司法鉴定中介为司法鉴定和评估拍卖工作。昨日,记者从南通中院获悉,从4月16日起,诉讼当事人在打官司需要鉴定机构时,将由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通过摇号等方式从法院入册鉴定机构名册中随机选择社会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据悉,为确保司法鉴定和拍卖公正、透明,日前,南通出台了《南通中院随机选择社会鉴定机构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规定,法院司法鉴定人员对符合随机选择条件的案件必须一律实行随机选择,违反者将参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触犯刑法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随机选择社会鉴定机构应当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符合相关专业的入册鉴定机构的代表到场,被通知人无正当理由迟到或不到场的,不影响随机选择程序的正常进行,入册社会鉴定机构无故缺席两次(含两次)以上或以其他理由拒绝参加或接受案件的,法院将取消其入册资格;随机选择社会鉴定机构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内容应包含:案号、案由、承办人员、申请人、被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入册机构、选择时间、地点、有无回避、备选机构编号、随机选择结果等,并由到场的当事人、备选机构、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签字确认。南通中院司法鉴定中心目前将首先采用摇号方法进行,时间固定为每周三、五上午。各基层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随机方法,须报中级法院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审查备案,对条件不成熟的基层法院可委托中院协助进行摇号,确保《细则》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