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充当“护花使者”送女友到瑞昌长途汽车站乘车,岂料发生一件让他后悔终生的事情。
刚到车站,徐某发现车站门口停放着一辆豪爵125型红色摩托车,钥匙还在车上,便动了歪念:“既然钥匙都在车上,我何不趁人不注意来个顺手牵羊?”徐某将自己的摩托车骑到市区一家网吧旁锁好,接着又坐车返回车站,把红色摩托车骑走。
“姑姑,我把这辆摩托车放在你这里了,要是有人想要就卖掉好了。”徐某将摩托车存放在码头镇的姑姑家。“咦,这摩托车挺不错的,谁的呀?”表弟看到一辆漂亮的摩托车便好奇地问,徐某挺“大方”:“既然是表弟看中了,800块钱拿去吧。”徐某将偷来的摩托车卖给表弟。
“该不会被人发现了吧?是不是警察来抓我了?”听着外面的警车鸣笛声,徐某每天呆在家里担惊受怕。
“对不起,我偷了一辆摩托车。”终于,徐某还是怕了,主动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摩托车随后也被追回并发还给失主。
4月8日,徐某被瑞昌市人民法院判处管制两年,并处罚金3000元。(张子弘记者黄浦江)
律师点评:
盗窃属于刑事案件,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尽管徐某最终投案自首,并有悔罪表现,还是要依法惩处,但可以从轻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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