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随便找一个门面,挂出一个来头不小的牌子从事不法勾当,竟然能够使人上当受骗。昨日,邛崃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系列合同诈骗案,被告人许文金因参与两个诈骗团伙共计诈骗价值70余万元的货物,犯合同诈骗罪获刑10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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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许文金的同伙王桂全等人说,2000年5月,吴德昌、李强邀约他到李强开设的位于邛崃市临邛镇南街、原邛崃市乡镇企业局三楼上的“中国水利水电七局机电建设三公司第九处”(以下简称第九处)上班。实际上,后经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证实,第九处子虚乌有。2000年6月,吴德昌、李强等人成功骗取了上海上泵(集团)公司成都办事处(以下简称上泵成都办事处)第一批电线。
2000年7月10日,上泵成都办事处送来第二批价值39万余元的电线。次日,该批货由王桂全、许文金等五人分赃。两天后,李强、许文金带着上泵成都办事处廖科长及司机送来的电线到邛崃市煤建公司仓库卸货时,廖科长提出已经送来了三批货,应该付款了。许文金等人担心事情暴露,赶快散伙走人。后经警方查明,被骗三批电线价值80余万元,许文金参与诈骗了价值近60万元的电线。
另查,1999年3月,汪萌寒(已判刑)以9万元的价格租得了蒲江县高桥供销社的营业房。在汪萌寒租用房屋期间,打着供销社的牌子,拉拢了许文金等人四处骗钱。以供销社名义诈骗他人货物后,采用尽量少付货款、所欠货款能拖则拖的手段,大发不义之财。
据查,1999年4月至2000年1月,许文金等人在汪萌寒组织、策划下,以汪萌寒租赁的原蒲江县高桥供销社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采用部分履行合同的手段,骗取对方货物后逃匿,所骗货物交由汪萌寒销赃。销赃所得,由汪萌寒统一按比例向参与人员分赃。据统计,许文金参与这起合同诈骗的金额高达10余万元。邛崃法本报记者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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