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三:
证书不作为录取依据
今年,北京市教委再次明确:所有学校不能通过自行组织的考试或测试录取学生。北京市教委副主任罗洁也强调说,学生入学要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和成长记录册为主要录取依据,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考试、测试,不得要求报名者提供各类荣誉证书和学科类竞赛、等级考试等证书、证明,并不得以其作为录取的依据。
北京市教委首次要求体制改革校、民办校、实验校(班)、艺术体育特色校四类学校向社会公示,接收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当年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经区县政府批准的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方案和招生部门的具体实施意见,招生项目、区域范围和人数等。暂时未进行调整的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民办学校,原则上面向本区县接收新生,并首先完成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分配新生的任务。
限制四:
招特长生控制比例
三年取消实验班
今年,凡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艺术类特色校、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中学、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文艺传统项目学校和科技活动示范学校等招收特长生时,将严格执行测试规定,限制次数和招生人数。初中原则上只能面向本区县接收特长生。特长生专项测试工作由区县教委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测试内容只限学生所报特长项目,各区县要采取发放测试卡等措施控制学生测试次数,每个学生参加测试的学校原则上不超过两所。各校接收文艺、体育、科技特长生的计划(包括有特殊原因需跨区县接收特长生的),须报区县教委批准,数量应控制在2006年的比例。
北京市教委副主任罗洁介绍,今年小升初过程中,不得进行任何与入学挂钩的学科考试和测试,另外,也不得以创办特色学校为名举办重点校,以开展试验研究、办特色班为名举办重点班、特长班。北京市将用2-3年时间逐步取消各类实验班。各区将采取发放报名卡等措施,控制学生在规定区域范围内参加实验校(实验班)招生,原则上不超过两所。
此外,往年屡禁不止的择校费问题北京市有了更为明确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坚决不能收取任何择校费。而对以往曾经出现的以家长“捐资助学”等方式变相收取择校费的情况,北京市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任何对教育的自愿捐助都是被允许的,但是决不允许这种捐助与录取挂钩。”
政策具体执行情况还未知
针对北京市教委这些“限制”政策,记者联系了北京四中、八中、八十中等北京市部分重点中学,但校方要么回答“这不清楚,无法回答”,要么说“不知道出台了这个政策”。记者了解到,由于这些“限制”政策在关键处多使用“原则上”,这令许多学校“不知所措”,而北京市教委对违反这些“限制”政策的处罚措施除了“公示”、“社会监督”外,并没有详细的规定。此外,北京市教委的小升初政策出台后,各区县的政策正陆续出台,这也迫使一些学校处于观望中。
“作为家长,当然愿意把孩子送进好学校,选择学校还是会看一个学校的校风、学风和升学率。”一位学生家长告诉《市场报》记者,“如果就近入学,那么学生的水平就会参差不齐,把孩子送进这样的学校里真不放心。毕竟我们的孩子在重点小学上了6年,所付出的辛苦也是巨大的。”
对于“学校不允许以各种证书和竞赛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规定,一些家长表示,“学校不要求看,但没法限制家长不提供呀。”
家长们的想法恰好印证了北京理工大学教育科学所所长杨东平教授的担忧。杨东平说,初中校发展的不均衡是导致北京小升初择校热的主要原因。北京市教委今年的小升初政策对限制跨区、跨片流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出发点很好,但能否起到作用还有待时间的检验。“不得以各种等级证书作为录取依据这条就很难操作,一些好学校为了保持优势总要确定自己的选拔标准,而家长也希望孩子能进好学校。只要有学校差异存在,择校的现象就不能根治。”杨东平说,消除择校的关键应大力推动教师和校长资源的流动,改变优质教育资源向名校倾斜的现状。《市场报》(2007-04-16第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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