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4月13日讯(记者吴懿斌)汽车停在小区楼下,被掉落的水泥渣砸花,在冲洗不净的情况下,认为自己的车受损与物管处的管理不善有关,车主找小区物管处交涉却遭到拒绝。这是家住海口市昌茂花园小区的纪小姐遇到的一件事。
据纪小姐称,她居住的地方由于车辆多车位少,经常是回到后面半天找不到车位停放车。4月8日晚上,她回去得稍晚一点,半天也没找到合适的地方停车,最后把车停放在楼下一个空地,白天没有用车,到次日晚上8点多钟,她开车出门时才发现,由于楼上施工往下掉水泥,她的车身上落满了水泥浆,一来当时自己忙于要出门,二来以为用水冲冲就掉了,也就没太在意。她后来找地方冲洗,结果渗入进去的水泥怎么也洗不掉,车体上出现一块块印记。由于是还没挂牌的新车,这让她心疼不已,花两百多元钱找汽车美容店抛光一次,才将印记处理掉。她认为,楼上施工掉落水泥,楼下停车受损,就算自己停放的位置欠妥,但作为小区物业管理者,巡逻的保安看到上面施工,知道下面的车辆可能受损,应该告知业主,以避免造成损失,物管方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和告知义务,对此也应该承担责任,因此要求物管处承担她修车产生的费用。据此,记者采访了该小区物管处,物管处保安部林负责人说,再负责任的物管也不可能百分之百地管到小区物业不受损,保安的守护、巡逻只能避免和减少这些事发生,再说,没有答应业主纪小姐的要求,主要是因为她当时没有让管理处的人去看,她把车开出去了,就无法直接证明车停放在小区受到损坏,所以对她提出的要求没有依据可行,如果应该是该物管处承担的责任,他们是不会推卸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