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4月15日电记者李伟雄广东省深圳市政府近日将该市宝安、龙岗两区已签订土地合同两年以上未开工的16个建设用地项目、约43.7万平方米土地予以收回,这标志着深圳市对闲置土地的依法处置工作开始启动。
根据《深圳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对初步清理出的“已批未建用地”采取七种处置方式:一是无偿收回土地,纳入土地储备;二是延长开发建设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三是根据规划调整改变土地用途,办理有关手续后继续开发建设;四是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开发建设条件具备后,重新批准开发,土地增值的,收取增值地价;五是政府为土地使用者置换其他等价闲置土地或者现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六是政府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者,对原建设项目继续开发建设,并对原土地使用者给与补偿;七是土地使用者与政府签订土地使用权交还协议等文书,将土地使用权交还政府,原土地使用者需要使用土地时,政府应依照土地使用权交还协议等文书的,约定供应与其交还土地等价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