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正龙
“女大学生为给男友买礼物当人体模特”的消息,成了15日各大网站的一个突出“看点”,而且位居许多新闻排行榜之首。
消息不仅把标题制作为“女大学生为给男友买礼物当人体模特”,还特别在导语中引述这位女大学生自己的话,说“当人体模特最大的原因就是想给男友买生日礼物”。
有关人体模特的报道已经见多不怪了,于是,记者把“看点”放到了女模特男友的身上,应该说是抓出了“新意”。一般来说,女模特的男友是很难支持自己的女友去做模特的,但这个女模特的男友却是“非常支持”。这已经很特别了。但记者却进一步深挖下去,把这位女大学生做模特的双重目的全部挖了出来,即除了“为了艺术”这个高尚目的,还有另一个目的,就是赚钱为男朋友买西服作为生日礼物。
这个“看点”似乎更有价值,虽然不好说这位女大学生是通过出卖自己的裸体来给男友买礼物,但总有点暗示出那个意思。假如这位女大学生愿意让记者把这个隐私披露出来,倒也没有什么,自觉自愿的嘛!可事实上,这位女大学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特别要求:“请记者保守秘密”,因为买礼物一事男友并不知情。可以想象,当男友知道自己的女友靠做人体模特来赚钱给自己买礼物时,是否会觉得难堪?外界舆论会怎么去评议他?由此看来,这个“秘密”或者说“隐私”,还真的是应该去保守的。记者确实有采访权和报道权,但被采访者却是有隐私权的,尤其是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类的“秘密”,还是规避为好。这不只是新闻纪律、职业道德的要求,更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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