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4月15日电(记者刘文国)为了保证学生准时、安全地上学、放学,贵州省最近通过的《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贵州省用于接送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校学生的专车,从今年6月1日起,将可享受交通警察提供的优先放行等特殊通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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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条例同时规定,享受特殊通行便利的学生专车,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可,并在车身上喷涂或者粘贴统一设计的标志和准载人数。
同时,用于接送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校学生的专车,禁止由在实习期间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违反这一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交警部门将对其处以1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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