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文衍坤)为加强发票管理和控制税源,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抑制发票违法违章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地税局在市政府的支持下,2003年4月与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共同在市区推行有奖发票工作。
税收收入稳定增长。自推行有奖发票工作以来,市饮食服务业在发票使用数量、申报营业收及申报纳税金额等方面都有了显著增长。仅市区就有7726户纳税人在地税部门领购了发票,比推行有奖发票前增加1309户,增幅长20.4%。2006年,全市共入库营业税110879万元,同比增长20351万元,增幅22.48%。其中,使用有奖发票行业营业税净增3615万元,同比增幅达到35%,比未使用有奖发票行业营业税增幅高出18%,2006年,使用有奖发票的行业的税收同比增幅均在20%以上。
营造了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有奖发票的推行,促进了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如某饭店年纳税额都在15万元以上,消费者自觉索要发票的比例高,而其周边为数众多的大排档、小餐馆的消费者因为微小的让利而放弃索要发票。20余家大排档,年税金额却仅为7万元。推行有奖发票后,该饭店与周边大排档的月平均缴纳税款基本持平。有奖发票的推行,得到了大部分经营者的推崇,他们认为推行有奖发票可以公平税负,在经营者之间形成公平竞争,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纳税环境和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有效抑制了发票违法违章行为。2002年,桂林市查处发票涉税案件1400多起,查补税款400多万元。有奖发票推行后,鼓励了消费者索要发票,使经营业主制假、售假发票的难度增大,偷漏税的可性越来越小。有奖发票推行以来,市地税局接受消费者举报发票违章281起,罚款11.25万元,补税1.256万元。发票涉税案件明显减少有效地抑制了发票违法违章行为,规范了发票管理工作。
实现了以票管税的目标。有奖发票的推行,极大地调动了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促使纳税人依法使用发票,较好地发挥了以票控管税源的作用,营业额难以确定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高新(七星)区在未实施有奖发票以前,平均每月饮食行业营业收入约为560万元,征收营业税28万元,而实施有奖发票后,通过“以票管税”后,该区平均每月饮食行业的营业收入达到778万元,征收营业税收为38.9万元,增幅达到38%。服务对象为个人消费者的经营户税收平均增长率都在5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了160%,而规模较大、发票使用比较规范的单位,税收增长15-20%。
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奖发票推出后,消费者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积极索取发票,在利益如受侵害时,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据了解,市地税局今年将继续推行有奖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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