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证监会基金部副主任洪磊近日表示,当前应该特别做好针对新股民、新基民的风险教育工作,而目前基金销售机构的投资者教育工作还不够充分,在投资者教育手册的发放上还投入不足。为此,他指出,商业银行等基金销售机构对投资者教育工作负有不容推卸的责任,对投资者教育执行不力的代销机构可以考虑撤销其基金代销资格。
他还表示,应尽快出台基金销售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加强对基金销售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力争把银行等代销机构中从事基金销售的高管人员纳入到行业高管人员的监管中来,并将投资者教育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评价其工作成效的重要考察内容之一;对于投资者教育抓得不好、落实不力的代销机构高管,将考虑撤销其高管任职资格。
在法规建设层面,他说,目前《基金销售机构中间账户管理办法》已起草完毕。下一步,证券业协会将出台基金销售费率的有关指导意见,保证机构在实现合理盈利的基础上,从费率上对投资人的短期和长期投资行为予以区分,鼓励投资人长期投资,保护投资人利益。同时,要进一步推动建立专业的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特约记者 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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