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白民贰 记者 殷骏)家庭电话竟被错登为民生银行24小时客服热线,年近七旬的老人频遭电话骚扰。不久前,他将中国电话号簿公司及其南京分公司双双告到白下区法院。日前,此案被调解结案。
68岁的市民李先生,从去年1月起,每天都会接到有关民生银行业务的询问电话。
为此,李先生找过民生银行、找过电信局……但这些单位都表示,错误号码不是他们登的。
“肇事者”没找到,电话依旧响个不停。李先生抱怨说,每次电话响起,接了大都是咨询电话,不接又担心误了正事。这样的“铃声折磨”生活,让他苦不堪言。
去年10月,李先生终于找到“肇事者”。在《2006年南京电话号簿》上,他家电话被登记成“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24小时服务热线、传真”。于是,李先生将出版这本电话簿的中国电话号簿公司及其南京分公司,一起告到白下区法院,要求他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健康损害和精神损害金共1万元。
日前,此案经调解结案,李先生获赔2000元。因登错电话号码引发的麻烦并不少见。如北京一位警官的手机号码被误登为租楼热线,每天接到三四十个咨询电话;上海一女青年的手机号码,被错登在所谓的富婆征婚广告上,引来“求爱”电话无数……这些莫名其妙的电话,给当事人的正常生活带来极大困扰,常常引发讨要“安宁权”的官司。
据悉,这类官司一度引起争议。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我国《民法通则》对人身权的保护,明文规定的只有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婚姻自主权。虽然登错号码导致电话不断,确实对当事人的权益造成损害,但因不能确定是对何种权利的侵害,不能认定为侵权。
不过近年来,司法界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趋于一致。
据悉,鼓楼区法院曾判过类似“电话折磨”案,最终认定构成侵权。可错登电话导致铃声不断,到底侵犯了哪种权益?
鼓楼区法院民三庭负责人表示,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的权利意识在不断增强,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虽然法律只规定了具体几项人身权,但《民法通则》同时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因此,安宁的家庭生活,就属于该条款所规定的“合法民事权益”。
她表示,在这类“电话折磨”案中,一些单位未尽到核实号码的义务,疏忽大意登错电话,给相关当事人的安宁生活带来影响,理应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可由法官结合侵权方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因素酌情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