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4月16日讯
“对面楼上的女孩,求你在家穿上衣服好吗!”昨天(4月15日)上午,网民“好人好名”在青岛一家网站论坛发出多张女青年只穿内裤在家中洗脸的照片,面对网友批评,“好人好名”认为自己只发布照片并不侵权。
“好人好名”在网上称,他家对面楼上一位女孩,总是赤裸上身在家中活动,为证明自己的话,“好人好名”将三张这名女孩赤裸上身的照片发到网上。记者在论坛上看到,有网友回帖称“好人好名”这是在偷窥,认为这种偷拍的行为是违法的。但“好人好名”认为,照片是在白天拍摄的,这名女青年不拉窗帘的行为很不检点,不能怪他偷拍,并继续发出一张遮挡了脸部、胸部的女青年正面照。
法官说这种行为侵权
“你这是侵权行为。”多名网友认为“好人好名”将对方不穿衣服的照片发到网上已经违法。“好人好名”则回帖反击,称自己一没公布姓名,二没公布地址,三没公布正面相貌,肯定不违法。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南法院的曲波法官,他表示,女青年在家中未穿上衣并不违法,而如果有人拍摄、发布或者转贴这种照片,那这个人的行为肯定侵权,如果对方追究,发布照片的人就要负相应的责任。(记者段海鹰)(来源: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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