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4月16日讯
47岁的张某原是北京一家机电公司的普通职工,曾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刑5年,但他不知悔改前不久又因为实施诈骗,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
2005年9月至10月间,张某冒充华北电力局局长、书记,还谎称是原某中央领导人的儿子,以帮助人承揽六里桥一家医院装修工程为名,分2次骗取他人7万元。
在法庭上,张某对检察机关指控自己所犯罪行没有异议。同时,他的辩护人认为,张某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有认罪悔罪表现,希望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丰台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张某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有认罪悔罪表现,故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8000元。宣判后,张某表示服判,没有提出上诉。(作者:王悦)(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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