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倪锋 通讯员 恩山从海仓海)昨天,记者从盐城市环保部门获悉,近年来,该市在生态城市创建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一些创建经验和做法经过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进行推广。目前,该市共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7个、省级生态村3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31个、市级生态村83个。
近年来,盐城市以推进全市城市化和经济国际化进程、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为宗旨,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为主线、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为重点,以逐步完善城市和乡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深化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提高全市整体形象为主要内容,以实现社会文明昌盛、经济快速发展、环境质量良好、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整洁、人民生活舒适便捷为目标,全力推进创建“生态盐城”工作。继盐都区、滨海县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第三批全国生态示范区,东台市、射阳县、建湖县、阜宁县、响水县等5个县(市)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后,盐城市政府近日分别授予东台市时堰镇等13个镇和大丰市大中镇红花村等51个村“盐城市环境优美乡镇”、“盐城市生态村”称号。至此,盐城市共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7个、省级生态村3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31个、市级生态村83个。该市创建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全国第三批生态示范区命名大会推广,《盐城市十大类生态工程任务分解和考核办法》、《开展生态市建设效能监察的意见》,被国家环保总局转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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