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16日讯 16日,省政协召开京杭大运河保护与开发知情问政会,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汇报指出,“十一五”期间,我省将把运河航道整治作为重点,并原则同意南四湖至东平湖段调水工程与航运工程结合实施,同时,省交通厅还专门编制了船舶防污染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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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省政府对南水北调南四湖至东平湖段的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向国家发改委正式提出,我省原则同意南四湖至东平湖段调水工程与航运工程结合实施。国家发改委采纳了我省的意见,同意调水工程与航运相结合,并要求水利部会同交通部、山东省编制可研报告,国家发改委将在充分咨询论证后予以批复。为了做好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治污工作,省交通厅已经编制了京杭大运河山东段船舶防污染专项规划,对船舶垃圾、污水处置、码头污染治理和内河船型标准化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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