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承德电(记者尉迟国利)4月14日15时50分左右,位于兴隆县境内的一家小炼油厂突然发生爆炸,造成两名工人当场死亡,一人重伤。经初步调查是用电过程中起火引发爆炸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发生爆炸的小炼油厂位于兴隆县北营房乡洞庙河机务段(该段现在已经裁撤)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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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旁边服装厂的一位工人向记者回忆,发生爆炸的时间大概在当日15时50分左右。“当时听到一声很大的声响,只见一个火球样的东西就从炼油厂车间窗户飞了出来,同时窗户框子也飞到了服装厂的院里。”据了解,事发时一名工人正在炼油空罐里对罐体进行清理,另两名工人帮着递送工具。“很有可能是用电起火,造成空罐发生爆炸”,罐内的工人当场被炸身亡,而另两名工人也被掀了起来,其中一人撞在了厂里的立柱上当场死亡,另一名工人虽没有撞到遮挡物但也伤势较重。事情发生后,有人拨打了119和120电话,随后消防官兵赶到现场进行扑救,伤者被拉到了矿区医院进行急救。
当日,记者与兴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取得了联系。据该局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事发后他们和北京机务段安全科等部门先后赶到了现场。他们在调查中发现,该炼油厂厂房原来都是原洞庙河机务段的,现在小炼油厂是租用机务段的厂房。该炼油厂主要是收集一些废弃柴油等进行简单加工后卖掉。“很可能是违规操作所致”。记者询问是否有相关证件,对方告诉记者,提炼的柴油等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不用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但他们发现该厂有工商执照。“因该厂管辖权不在兴隆县境内,其事故原因及善后处理就由北京机务段安全科等部门负责。”当日下午记者致电北京机务段安全科,但没有得到对方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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