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笔者路过家附近的书报亭,买了几张报和一瓶矿泉水。熟悉的报亭大妈告知:“以后不能再卖水了,上面有要求,禁了!”
报亭大妈所说的“要求”就是南京近日开展的“书报刊亭规范整治行动”。据称,此次整治要求,书报亭不得再销售水和冷饮等超范围经营的东西。
“超范围经营”当然不对,但这是“报亭大妈”们没按规定申报扩大经营范围,还是申报了未获批准呢?笔者未予核实,不能妄下结论。私下揣度,如果允许扩大经营范围,他们会按规定申报的——虽然有限,毕竟多了一个增收渠道嘛。如果此揣度不错,那就有一个问题:报亭里放一个小冰柜,卖卖矿泉水和冰棍,既方便了路人,又让“报亭大妈”增加少许收入,主管部门对此怎么就不能网开一面呢?
记忆里,当初南京报亭招募经营者主要对象是失业、下岗人员。这个制度的设计无疑是充满人性关怀的。笔者生活在南京,亲眼目睹“报亭大妈”们工作的艰辛:每天一早就开门营业,夜间十一二点才打烊;夏天热浪炙人,冬天寒风凛冽。在城管执法设计上,设身处地为以此养家糊口的人想一想,主管部门似可适当地拓宽一点报亭的经营范围。
如果怕报亭经营者不能保证卖水卖冷饮的质量,可以搞统一配送,帮他们低价进货,不要动不动就搞“一刀切”。这里面有个管理理念上的差异:对类似报亭和小摊小贩的管理,既要想着他们不能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还要多想一想能为他们做点什么、出一些好主意。一味地堵,不如恰当地疏。最重要的是,不能为了“面子工程”,妨碍更重要的“民生工程”。经济学上有一个“边际效用递减假设”,即一个穷人的一元额外收入给他带来的额外效用要远大于富人的一元额外收入。对“报亭大妈”们那每天几元的额外收入,我们应该充满敬意、尊重、理解和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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