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先生来临高县交警大队维权
本报临城4月16日电(记者 宋亮亮 实习生马智博摄影报道)今年2月中旬,海口的一名私人老板蒙先生租了车主刘某的一辆大货车运输“圣女果”出岛,结果该车发生交通事故,20吨“圣女果”基本上都损坏。直到现在,2个月过去了,刘某都没有赔偿货物的损失,而且他的电话也一直关机。蒙先生觉得自己的2万多元赔偿金要打水漂,于是向本报投诉。
2月10日,蒙先生和车主刘某签订了《运输合同》,租了刘某的一辆大货车运输“圣女果”去北京。
2月11日晚上7点钟左右,蒙先生在临高县博厚镇龙干村委会农户的家中收购了一车“圣女果”,重量大约为20吨,当晚装载到刘某的货车上,从龙干村委会出发,准备前往北京。可该货车行驶到博厚红灯水库旁边时,由于操作不当,造成该货车翻车,20吨“圣女果”基本上都损坏,整车“圣女果”全部倒在地上,损失了80%以上。事故发生后,蒙先生赶紧向临高县交警大队报警。交警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并于2月12日将该货车扣回交警大队等待检验处理。2月12日当天,蒙先生和车主刘某就货物的损失进行协商,最后双方达成协议,由刘某向蒙先生赔偿货物损失等共计人民币3万元,当时刘某先支付了5000元,并于当天给蒙先生打了一张25000元的欠条。
据蒙先生介绍,欠条打完以后,刘某没有再向他支付一分钱。直到现在,交通事故也处理完了,可他的25000元赔偿款,仍然遥遥无期。近日,他拨打刘某的手机,可手机一直关机。蒙先生一开始总认为,刘某的货车被交警大队扣留着,刘某肯定会设法筹钱,无论如何他要回25000元赔偿金应该没有问题。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4月6日交警大队依法将刘某的车辆放走了。针对蒙先生反映的问题,4月13日至4月16日,记者多次拨打刘某的电话,均是关机。16日记者再次拨打刘某的电话,手机则停机。4月13日上午,记者和蒙先生一起来到临高县交警大队。据负责刘某交通事故一案的程副大队长介绍,事故发生以后,临高县交警大队对刘某的车辆予以扣留,并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4月4日,交警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刘某应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按照我国《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对刘某车辆的扣留已经超过了法定时限,于是交警大队便于4月6日将刘某的车辆放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