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莹波张苑最近,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强化对个人住房贷款和提取使用的管理,严格防范资金运作中的各类风险,严禁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非自住房消费。2007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人数将比上年增长5%以上。
调查:桂林建筑、服务行业农民工普遍没有住房公积金
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是城市里的“特殊人群”,他们生活、工作在城市,却无法与“城里人”一样平等地享受城市里的各种福利待遇,住房问题尤其如此。据了解,从2004年到目前为止,尚未有享受了住房公积金福利待遇的农民工。近日,记者又对建筑、服务行业的部分农民工进行了采访,仍然暂时没有发现这两个行业的农民工有享受了住房公积金待遇的。虽然大部分农民工对享受住房公积金这一福利并不看好,但是,也有部分农民工对于住房公积金表示了一定的期待。在北极广场附近一处建筑工地,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农民工,他们几乎都表示不知住房公积金为何物。“公家给钱买房子?我们这种外地来做工的,哪有那种好事,能按时领工资就不错了。”当听完记者解释后,来自湖南的水泥工梁师傅笑着说,“我们是天天帮别人砌房子,自己就别想买房子了。”与梁师傅的看法类似,该工地里的好几名农民工都表示对享受住房公积金并不抱有希望,“我们做建筑的四海为家,没有定居,买房子目前还没有想过,所以有不有公积金也无所谓。”另外,在一些饭店、米粉店里对农民工进行采访时,他们的答复和上述基本类似,但是也有部分农民工表示了自己在城市买房的期待。20岁的小罗来自临桂县农村,现在市文化宫内一家酒楼做学徒工,每月只有500元的工资,谈起独自出外打工的艰辛,小罗有些无奈:“做饭店这行很累,每天至少要工作9小时,有时还要熬夜上班到凌晨4点。没有办法,为了生活还得硬着头皮做下去。”和所有带着梦想来城市打工的农民工一样,小罗心中也有着能在城市里安家的憧憬,“能在市里买房子当然好,但是房子实在太贵了,现在也只是想想而已。”小罗告诉记者,“我只听说过我们这里的一些大单位的管理人员有住房公积金,我认为我们这种做小工的是不可能享受的。一切都是老板说了算,即使国家有规定,我们可以享受这一待遇,也不敢向老板提,否则有可能就被‘炒鱿鱼’了。”短期内农民工享受公积金贷款仍存在操作困难农民工享受住房公积金究竟何时才能实现?记者最近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据该负责人介绍,国家将农民工纳入公积金制度的覆盖范围,这意味着住房公积金将不再只是城里人专享的“福利”,农民工也可以享受更多的福利待遇。事实上,我市早在2005年就规定了较为稳定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应缴存住房公积金。根据《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单位聘用进城务工的人员,试用期满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合同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单位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建筑、服务行业确实没有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时也很难区分,有的进城务工人员在被市区的一些企业招工后,就一直呆在企业中工作,成为正式工人了,他们到底还算不算农民工,至于这一部分人,缴存公积金的就很普遍了。”该负责人说。该负责人表示,尽管农民工被纳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范围,但要在现实中推广仍存在一定的困难:首先,目前,广西暂时尚未出台有关农民工缴存公积金的统一标准,在操作上有相当的难度。其次,许多农民工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意识和积极性,他们不能理解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特别是大部分农民工的收入偏低,而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其中有一部分必须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缴存到个人帐户,一些农民工认为在扣除时就是在克扣自己的工资,收入减少了,肯定划不来,还不如现金拿在手里比较踏实。再次,如果要求单位给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可能会受到部分单位的抵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在给一些单位做工作,要求其给有较为固定工作的农民工缴存公积金时,相关负责人曾明确表示单位不会出钱,如果要缴存,就直接从农民工的工资中扣除。该负责人认为,在农民工群体中推广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存在较大的风险,由于农民工的工作因素,其流动性较大,如果他们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如果人突然离开我市,这笔贷款又由谁来偿还?因此,在向农民工群体推广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还需要制订相应操作办法来规避贷款的风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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