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7日电 新华每日电讯4月17日刊登吴建路、林晓蔚撰写的“每日一评”《治安“承包到户”,市场化可行吗》,全文如下:
在农村,听说过耕地竞标、鱼塘竞标,还第一次听说治安也能竞标!一点不假,这事就出在陕西。
这个制度设计绝对富有创意,不但能显而易见地分担基层警力负担,沿袭乡土社会长期以来人际关系的维系方式,还能通过内部的自我协调和平衡来达到社会的平稳运行,对新农村建设是一个有力的保障。不过,虽说初步具体效果还行,但毕竟还有待长期实践检验。为此,笔者还是有如下担心:
不可否认,农村治安本来就应当由基层政府组织承担,陕西农村却以“市场化”的方式加以解决——“治安”被物化成一项商品,并以合同的形式交易和界定。不知这笔钱从何而来,会不会再摊派在村民身上,从而成为新的负担?
疑问之二:从感性层面看,虽然这笔款项数量不大,但要求“治安中心户长”做的工作却较为繁重,劳动和薪酬不能说很相配;从理性层面看,以经济上的方式处理政治上的职能,是否会导致执行过程中的“变味”,甚至出现权钱交易?微薄的薪酬,是不是能抵得过有时并非蝇头小利的诱惑?
治安“承包到户”的政策设计者显然也有此担心,想要“承包”,不仅要公开竞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还要由乡镇、街道办监督执行。有重重的事前防范和事后监督,制度的可行性想必会高很多,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就是很好的例证。
如此说来,称为“竞聘上岗”似乎更是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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