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这几天,因为学生们签订了一份由校方拟定的协议书,新疆教育学院职业教育分院掀起波澜———这份协议书被学生称作“生死协议”。该校大多数学生认为,学生身上可能会出现的意外事件,学校全都列在这份协议上,是要把责任推卸干净。
在拟订这份协议时,学校并没有提前告知学生,而老师让学生签协议时,是在课间10分钟内,突然拿出上千份协议,还没等大家拿定主意,就草草签字了事,此后学校也未给学生做任何说明和解释。协议上注明是一式两份(学院1份、学生1份),但不知是什么原因学校并没有给学生1份,很多学生认为,这样做对学生不公平。
该校为记者提供了一份被称作“生死协议”的《新疆教育分院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协议书称,如果出现下面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学生自己承担相应责任:违反学校禁止性规定的;私用电器的;自杀、自伤的;在假期离校、返校过程中发生的;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发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因他人行为不慎引起人身伤害的……新疆教育学院职业教育分院院长库热西·艾赫麦提表示,由于该校地段比较偏僻,打架斗殴事件常有发生,学校在治安方面下了很大工夫。他说,此次出台的协议书只是学校为给学生们一个警示和告知而已,最终目的是为了建设“平安校园”,如果学生真的发生意外了,学校还是会承担相应责任的。新疆自治区教育厅负责人表示,所谓责任书应该是双方都达成协议提出的,不能只由学校一方提出那么多学生责任条例,此协议书只能作为校内部管理规定,不具备法律效益,学校这样做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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