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初惠贤
“吃了几十年粉笔灰,站了一辈子讲台,然而,学校在向地方政府移交时,有关部门却以无教师资格证为由,拒绝将我们纳入移交范围。”日前,西电公司83名离退休老教师联名向本报反映他们的遭遇。
据了解,这83名老教师离退休前,都在西电公司各中小学工作。他们大都毕业于师范院校,长期从事教学工作。几十年来,他们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有的被评为“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有的还获得了西电公司颁发的“光荣从事教育工作30年”的荣誉证书。然而,2006年,西电公司按照国办发(2005)4号文件精神,向莲湖区教育局办理学校移交手续时,却以这些教师无教师资格证为由,拒绝将他们纳入移交范围。对有关部门的这一做法,这些老师感到难以接受。
年近八旬的欧阳老师说:“国办发(2005)4号文件第三条明确规定:‘中小学离退休教师和2004年新增人员中符合条件的,一并纳入移交范围。’什么人是教师,应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来界定。国家教育部门关于《教师法》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第一条指出:《教师法》第2条所称‘教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小学、普通中学的教师。学校中具备教师资格、具有教师职务、担负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人员或者其他技术人员,属于《教师法》的适用范围。有关部门在移交工作中把有无教师资格证作为界定教师的唯一标准,显然违背了《教师法》。上世纪末才开始办证,而我1979年就退休了,咋可能有教师资格证?”
“我们当中还有一位姓戴的老校长,今年82岁了,解放前就是教师,解放后一直从事教学工作。在教学一线担任政治、物理教学工作,辛勤耕耘几十年。提任校长后他还兼任物理课老师,直到1986年从校长岗位退休,把自己一生奉献给了教育事业,可这次也因没有教师资格证而被划在移交范围之外,这合理吗?”一位姓向的老师告诉记者。
2003年退休的贾老师说:“教师资格证最早从1996年10月开始办,但从未有人通知我们。眼下,却拿这个证卡我们,这是不合理的。而且我们的退休工资与移交后同类退休教师相比低300—500元,这对于收入不到千元的退休教师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数目。”
“我们这一代人从来不会和国家、政府讨价还价,但这次移交时不一视同仁的做法,未能体现出党和政府对人民教师的关怀,也伤害了我们的感情,我们无法接受。”几位老教师说。
西电公司财务处一位姓王的女同志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些老师确实教了几十年书,做出了很大贡献,我们公司很多子弟都是他们的学生。我们对这些老师很尊重,也表示同情,但在移交问题上,我们是按照国办发(2005)4号文件来执行的,没有教师资格证就无法移交。”
然而,83名离退休教师对这一说法显然不能接受。他们再三强调:同样都是教师,而且国办发(2005)4号文件明确规定离退休教师都属于移交范围,为何要厚此薄彼?他们说,眼下移交工作虽然已经结束,但是遗留问题不容忽视,希望有关部门能妥善解决。将办学校等社会职能从企业分离出来,是一项政策性很强、涉及面很广的工作。它不仅仅是资产的移交、隶属关系的改变,还涉及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西电公司83名离退休老师该不该纳入移交范围,如何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使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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