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4月17日电 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台北地院今天下午继续审理前市长室秘书余文涉案部分。余文庭讯中逐一检视检方共提多达13份笔录,辩护律师罗莹雪并提出声请去年11月15日调查局所做笔录与今年2月1日检方所做笔录的录音光盘;另审判长也谕知下周一核对发票。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下午庭讯重点是对检方提出有关证据清单中供述、非供述证据是否具证据力,由公诉检察官和辩护律师攻防。对包括去年11月15日,直到今年2月7日以来,余文陆续接受包括调查局、检察事务官、检察官讯问一共13份笔录,审判长蔡守训也要求余文确认笔录内容有无错误漏载、签名前有无看过笔录、过程中有遭到压力做不得不如此的陈述。
另外,对笔录中记载平均每个月使用多少张发票、提供他人发票比例等,余文认为与他的看法不同。辩护律师罗莹雪除认为部分笔录供述不具证据能力,并向法庭声请去年11月15日调查局所做笔录与今年2月1日检方所做笔录的录音光盘。在证人证词是否得列证据能力部分,辩方大多不争执,仅对周秀霞等三名证人供词,认为其中部分与马英九有关,不见得与余文有关,待证事项还待逐一剖析。审判长蔡守训表示究竟那一部分没有关联性,可以提出来。另外,由于检、辩对发票计算看法不同,审判长谕知下周一上午9时30分在第十三法庭核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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